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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政策/National Policy
海关总署、商务部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1-1-28 来源:辽宁省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联合会 点击数:1443
为规范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,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与商务部(原外经贸部)联合发布的《海关总署、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》(署法〔2000〕745号),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二十八日